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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还是剽窃?苹果三星将上演专利世纪大战

发布时间:2012-07-25 14:54:52  来源:互联网
创新还是剽窃?苹果三星将上演专利世纪大战
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和三星两大科技巨头之间有关iPhone和Android的专利诉讼纠纷日趋白热化。是创新还是剽窃,双方将上演一场世纪之战。
以下是文章内容全文:
韩国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刚刚在近期超越苹果,成为全球第一大 智能手机 厂商。
然而,三星是通过合法途径超越苹果,还是如苹果所说的那样是通过剽窃 iPhone 和 iPad 的设计才得以成为全球智能手机霸主,这还需要有法庭陪审团来作出裁决。但是,这种裁决就像是掷骰子一样充满不确定性,即使是最激烈的竞争对手通常也会避而远之。
除非双方在最后一刻达成和解,否则美国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将于下周一再次开庭审理苹果针对Android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该案将再次对苹果在全球范围内针对Android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厂商提出的设计剽窃和专利侵权诉讼进行核实。
反思专利审批系统
这场手机领域的全球性专利诉讼大战还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苹果和诺基亚相互发起侵权诉讼,从此全球范围内的科技产业巨头大都被卷入这场战争之中。这场诉讼纠纷同时也为对美国专利审批系统持批评态度的人士提供了现实素材,其中就包括美国国会议员。
批评人士持有的一个普遍共识是: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以及其他类似机构近年来批准了太多的专利技术申请,尤其是在软件设计方面。这导致专利持有者动辄就以侵权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
根据科技市场研究机构IDC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三星以占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29%的份额超越苹果,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厂商,苹果则以23%的份额退居次席。三星最畅销的智能手机机型均采用 Android 操作系统。
攻守成拉锯战
在这次审批中,苹果必然会咬定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三星是通过蓄意制定抄袭苹果产品设计的公司战略才成为全球智能手机霸主的。而三星也很可能会以苹果的设计不具唯一性为由做出回应。三星甚至还表示,苹果侵犯了该公司持有的部分专利权,其中就包括两项与手机传输信息有关的专利。
三星的一位新闻发言人表示:“三星已经在法庭上数次证明,苹果的起诉是毫无道理而且缺乏依据。”
而苹果的一位新闻发言人也重申了苹果此前在法庭上的表态,即“三星这种公然的抄袭行为是完全错误的”,苹果将继续力争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旦三星被迫将其产品下架,或绕开苹果专利来设计手机,那么这将有助于苹果赢得针对三星的市场竞争。知识产权专业人士表示,苹果对三星的专利诉讼不大可能取得完胜,强制三星手机产品全面下架不太可能会发生。
诉讼存在高风险
对于苹果和三星这样的全球性大公司来说,由陪审团参与的审判可能具有极高的风险性。此案中的10名陪审员不但有权决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而且还有权决定双方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数额。而多数陪审员很可能都是对软件设计或专利系统知之甚少的门外汉。
双方的多轮谈判都未能取得实质性结果,自从15个月前发起的首个侵权诉讼开始,双方已就此事进行了多轮交涉。从技术细节到公开场合的语言陈述,双方几乎调动了所有能用来打击对方的证据进行谈判。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苹果是三星配件部门的最大客户,该部门生产智能手机和 平板电脑 专用芯片和显示屏。
苹果和三星互讼案件的最终结果可能会影响时下正进行的其它几件专利纷争案件的发展轨迹。截至目前,这类诉讼还没有绝对的赢家。甚至可以说,很多公司这样做只是为了确保自己的产品不会因专利问题而被迫下架。
美国新泽西州卡姆登市拉特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的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教授迈克尔-凯瑞尔(Michael Carrier)指出:“苹果一直坚持认为,是该公司设计了智能手机,而Android手机厂商则剽窃了这些设计”。凯瑞尔表示,无论是“支持或反对苹果这一观点”的陪审团判决都可能导致涉案的各家公司重新审视自己的立场,并可能会促进其它案子的和解进程。
主审法官面临考验
现年43岁的露西-科赫(Lucy H. Koh)将负责这次审判,她是一个懂专利的法官。在就任法官之前,科赫做过9年的私家专利律师,而且她还曾经经手过一个反对苹果的专利案件。律师同行们对她的评价是聪明、勤劳,并认为在旧金山湾区(Bay Area)她是一个比其他联邦法官“更正式”的一个有风度的法官。
尽管如此,这次审判对科赫也是一次考验。一位硅谷律师称这次审判对科赫来说是“火的洗礼”。科赫担任联邦法官仅有两年时间,还没有主持过如此大规模的审判。
在苹果的一再要求下,科赫已于6月对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发出禁售令,直到审判结果出炉。科赫指出:“当然,三星有权利去竞争,但该公司无权以侵权产品充斥市场的方式进行不公平竞争。”
尽管如此,苹果还是在审判期间承担了大部分压力,因为该公司必须说服陪审团,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确侵犯了苹果的9项专利。其中包括,苹果认为三星产品抄袭了iPhone和iPad的“外观和感觉”。
苹果还会起诉三星抄袭了自己的“橡皮筋效应”(rubber banding)专利。该术语用来描述当用户手指滚动时,智能手机图像从屏幕边缘消失和复位的过程。除外观设计外,苹果的指控还包括,当触摸屏幕时,iPhone或iPad如何与后台操作系统进行通信。

律师团各有所长
对苹果律师来说,与一群没有经过技术培训的陪审团成员对话是一大挑战。苹果律师团由Morrison & Foerster律师事务所的哈罗德-麦克希尼(Harold McElhinny)领衔。作为一个在西海岸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今年65岁的麦克希尼是硅谷一名有资历的知识产权律师。上世纪九十年代,麦克希尼代表富士通取得过对IBM在软件版权上的诉讼胜利。二十一世纪初,他还代表有线机顶盒制造商EchoStar Communications完成对Gemstar-TV Guide International的专利纠纷案的胜诉。而Wilmer Cutler Pickering Hale & Dorr LLP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威廉-李(William Lee)则是苹果诉讼防御战略的首席制定者。
对三星的律师来说,挑战则有些不同。三星的首席律师是来自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律师事务所的查尔斯-费尔赫芬(Charles Verhoeven)。49岁的费尔赫芬出生在美国爱荷华州,是一个言辞温和的律师。此前,他已经代表Android阵营与苹果进行过多次对抗。对费尔赫芬来说,他必须尽力让事情变得简单,以而获得陪审团的支持。
一旦陪审员感到困惑,三星将很可能从中获益。
专利专家、知识产权顾问弗洛里安-穆勒(Florian Mueller)表示:“如果最终陪审团仍然感到困惑,得益的将是三星而非苹果。这只会让三星获益。”穆勒不是此次双方律师团的成员。
创新、剽窃难界定
除了提出针对苹果的几项专利诉讼外,三星的律师还将就iPhone和iPad的设计专利提出异议。三星认为,苹果这两种设备的设计并非像该公司声称的那样属于首创,因此三星设备不存在违法“复制”,不构造成专利侵权。
三星会坚持认为,平板电脑就该是平的和其形状就该是矩形的,智能手机就应该适合单手操作,这些都是产品功能的需求,不应该被纳入专利侵权的范围。
拉特格斯大学的凯瑞尔指出:“这好比微波炉,特定的功能决定了特定的外形,这对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也同样适用,有一些类似不总是意味着专利侵权。”
基于法庭的陈述文件,穆勒表示,苹果并没有凭空发明出iPod和iPhone,这是“非常清楚”的事实。苹果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对现有产品创新进行了改造而已。
穆勒承认三星有很多产品与苹果外观相似,但他表示:“创新过程大多都是这样,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因此随之产生的问题就是:我们能否在创新和剽窃之间画出一条明显的界线。这可不是一个任何人都能轻易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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